等客运「眼神闪烁」遭盘查…男大生呛警:神经病!法官「这句话」逆转结局

刘男台北转运站等车空档到一楼抽烟,遭警方认为形迹可疑而被盘查心生不满呛「神经病」,日前高院改判无罪。(示意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刘姓男大生去年8月13日晚间10时许于台北转运站等车空档,至一楼入口处吸烟时,遭4名行经该处的特勤员警认定「形迹可疑」,要求盘查,最后虽无查出不法事证,但刘男却于离去时,脱口「神经病」、「莫名其妙」对此,一审刘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10日,上诉二审,高院日前以「无真实恶意」判刘男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刘男身穿内衣短裤拖鞋,提着大包小包准备回台中,趁等车中间到一楼抽烟,然而,警方认为刘男当时「眼神闪烁,随即转头」,便要求出示证件,不过结束盘查,查无不法。刘男不满无故被查,又担心搭不上客运,便于离去时,狠呛警方「你本来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突然就这样找上我」、「你说你们这样是不是神经病」、「你本来,你本来就这样,是不是神经,这个是」,行径全被密录器录下,而警方当场依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罪送办。

刘男坦承有说出「神经病」、「莫名奇妙」等语句,但否认有公然侮辱犯行,辩称当下遭盘差心情低落,且快要赶不上客运,才会说出这些话。

对此,一审士林地院审理时,勘验密录器画面,认定刘男公然侮辱犯行,将其判拘10天,至于侮辱公务员罪,法官认为「必须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者才算」,刘男是离去时才出言,因此这部分无罪。

案经上诉二审时,刘男辩称,他说过的言词,应属言论自由保障范围内,就算针对一个人去说,也未逾越此范围,更何况他今天没有针对警方,主观没有公然侮辱的意思,如果警方误会的话,他愿意道歉;高院认为,警方当时判定之「眼神闪烁,随即转头」过于主观,并采信刘男说词,当下出言「无真实恶意」,审酌后,改判刘男无罪,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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