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PO「妳是练习破坏别人婚姻的女王」 小三反击却输了
桃园市黄姓女子怀疑游姓前姊夫与詹姓女子有一腿,才会导致姊姊婚姻生变而离婚,于是在脸书PO出两人合照并附上一句,「妳是女王,练习破坏别人婚姻的女王……?」没想到反而挨告诽谤。不过,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禁止表达内心感受或提出质疑是强人所难,况且文章内容也不是针对人格本身的羞辱贬抑,因此判黄女无罪。
▲黄女想替姊姊出口气,于是在脸书PO文质疑詹女是小三。(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詹女指控,自己和黄女互不认识,对方却在2016年9月7日凌晨2点30分于脸书PO出她与游男的合照,并附上「妳是女王,练习破坏别人婚姻的女王……?」等文字,但婚外情一事属于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这么做无非是想诋毁她的名誉,这才决定提告诽谤。
而遭指控的黄女坦承确实有在脸书PO出这样的贴文,「但那是因为我当时认为詹女破坏姊姊的婚姻,她自己也在脸书发表过『做自己的女王』之类的文章,所以我才这样留言,就是想质疑她是不是在练习破坏别人的婚姻。」
▲游男在离婚当天就将脸书的感情状态改为稳定交往中。(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黄女的母亲则证称,前女婿一直欺骗大女儿,还好几天不回家,2016年8月4日她偷偷跟车北上,整整等了一个晚上才在隔天上午6、7点目击对方与詹女在路边亲吻,「他(游男)在离婚当天就把脸书状态改为稳定交往中,对我们来说当然会很气,这不可能只是普通朋友吧。」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在多元社会中民众对某个事件或议题当然会有不同的看法,以本案而言,黄女怀疑詹女是小三是正常的推断,任何人处于这样的角色都会产生不满,如果要求她不能提出任何质疑无非是强人所难,况且PO文内容也不是针对人格本身的羞辱贬抑,因此不构成妨害名誉罪章的要件,最后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