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了!中市抽查婴儿床近7成结构安全性待加强

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呼吁家长今年9月1日开始,应选购经过国家检验合格,并贴有「商品安全标章」的婴儿床,才能保障小宝贝睡眠安全,也让大人安心。(卢金足摄)

台中市府抽查婴儿床近7成结构安全性待加强 ,消保官呼吁9/1起应认明商品安全标章。(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府抽检市面贩售的婴儿床6件,检验结果构造安全性,不符合CNS11676「家用婴儿床及折叠婴儿床」国家标准产品有4件,意即有近7成的婴儿床「结构安全性」有待加强;这4件产品中的2件,中文标示不符规定,而6件婴儿床的使用说明书全部有待改善。

市府呼吁有购买婴儿床需求的家长要特别注意,自今年9月1日起,应认明产品上有「商品安全标章」,才能放心选购。

法制局长李善植指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早于106年间即修订公布CNS11676「家用婴儿床及折叠婴儿床」标准,但自今(109)年9月1日起,才将婴儿床列为商品应施检验项目,强制市面上贩售流通的婴儿床都必须符合标准,所以为避免法规上路前的空窗期。

这次查核就依CNS 11676国家标准进行婴儿床安全性检测,检验项目包括初始稳定性、床内部的孔洞缝隙开口、床外部的头部夹陷、钩绊点、最终稳定性等。

李善植表示,这次抽查的6件婴儿床中,4件不符合标准产品,主要问题在于构造安全,例如婴儿床内部的孔洞开口略大,可能造成婴儿伸入手指受伤、婴儿床上的小物件容易分离,可能导致婴儿危险吞咽、婴儿床上有会产生钩绊点的部位,可能造成婴儿衣物缠绕导致窒息危险等。

市府消费者服务中心表示,对安全结构不符标准的4件婴儿床,已要求业者停止销售,业者对于已经售出的婴儿床也提出改善方案,包含更换配件补强安全性或是一年内可无条件更换配件、维修特殊保固方案(无论是否为人为因素)或六折换购方案等等。

此外,就产品「使用说明书」记载内容未完全符合标准的部分,全部业者也允诺提供符合标准的新版使用说明书,消费者可向业者索取或于厂商网站下载;2件婴儿床「中文标示」未符规定部分,已由中市府经济发展局依照商品标示法规定,命业者限期改善,或移由业者所在地主管机关续行处理。

消保官提醒民众,婴儿床使用前应熟读「使用说明书」使用方法警语声明注意事项有关各部分的组装及操作应确实依使用说明书及警告事项执行,如有购买不符标准婴儿床产品的消费者请尽速联系业者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