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吃辣妹板娘 正宫说溜这句话 结局逆转惨赔60万

高雄市一位人夫偷吃卖粥板娘遭抓奸在床,三人当场签下保密协议书,内文明定若泄密须赔偿200万元,不料正宫失误在家中群组泄漏人夫外遇的真相,反被法院判决须赔偿60万元。(示意图,非本新闻事件/Shutterstock,达志影像提供)

高雄市一位王姓人夫外遇夜市卖粥的辣妹董姓板娘,鸳鸯出游南投时遭正宫抓奸,该日三人签下保密和解协议书,泄密者则须赔钱。不料,正宫签完保密条款后,自丈夫手中喜获470万房产,一时之间太忘情,直接在家中群组说出「你弟弟搭上夜市卖粥的老板娘」,因泄密违约惨被王男告上法院,法院判其需赔偿60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已婚的王姓男子2019年12月带着董姓女子游南投,两人同住南投一间饭店,而出游的消息传进王妻耳中,王妻随即前往现场抓奸,三人于同日凌晨签下和解协议书,条文中明定须对内容保密,泄密则视为违约,须赔偿200万元。

此事之后,王妻自丈夫手中得到一栋价值470万元的房地产,并依协议书内容入袋100万元赔偿金。不料,王妻签完协议4小时候喜孜孜地在家中LINE群组传送「各位亲爱的姊姊…妳弟弟搭上夜市卖粥的老板娘…刚刚被我抓奸在床…我们明天回去办好离婚手续」等语,泄密的行为让王男大爆气怒告上法院想讨回付出的赔偿金。

高雄地院审理时,王妻声称,当时签了和解协议书后,王男猛催要去户政事务所办离婚,她为了避免不告而别遭到王男抹黑,因此才在群组中简短交代一下离婚原因法官酌情后判定,照协议内容王妻的确违反保密义务,但群组中仅四人,原违约金显然过高,因此判赔60万元属适当。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