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偷吃夜市正妹老板!正宫心软1句话道别…惨赔60万元
▲王男与夜市卖粥的老板娘外遇被发现。图为示意图,与本文无关。(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Wikimedia Commons)
高雄一名王姓人夫与在夜市卖粥的董姓老板娘外遇,两人到南投过夜游玩的事被王妻发现,因此3人签下赔偿的保密协议书。没想到,王妻刚签完就在家中的Line群说出而违约,被王男告上法院,判赔60万元。
判决书指出,王男2019年12月1日和董姓女子到南投游玩,两人到饭店同住一间房的消息走漏,被王妻深夜到场抓奸,打算直接离婚。因此,王男决定将名下47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王妻,且另支付100万元作为赔偿,3人在凌晨4时签下保密协议书。
岂料,王妻4小时后直接在王家的Line群中主动说「各位亲爱的姊姊…妳弟弟搭上夜市卖粥的老板娘…刚刚被我抓奸在床…我们明天回去办好离婚手续」,让王男气得大骂违反协议书,因此与董女怒告上法院,各求偿200万元违约金,共计400万元。
▲王妻在家中群组道别,被王男与董女一状告上法院。(示意图/达志影像)
王妻辩称,王男当日不断催促她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但考量将和王男的父母、姊姊等人脱离姻亲关系,不想不告而别后被王男加油添醋抹黑,才会在群组中简单交代离婚原因,致谢并道别后离开群组,不是为了减损诋毁王男的名誉。
对此,高雄地院表示,王妻确有违约,但考量双方主客观情节等,认为约定的违约金200万元过高,应酌减至60万元,由王男及董女平分,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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