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妹嗲喊「老公、姊夫」  董座长期「不纠正」要赔正宫15万

越南妹嗲喊「老公、姊夫」,董座长期「不纠正」遭正宫怒告赔15万元。(达志影像)

一名公司董座经常前往越南小吃店光顾,结识店内越南籍阮姓女子,女方不避讳在公开场合都以「老公」称呼他,其他女店员也跟着叫「姊夫」。董娘事后在丈夫手机内看到丈夫和阮女的对话及出游亲密合照,气得提告求偿200万元并离婚,法院判赔15万元。

根据判决书,正宫在控诉阮女在知道老公已婚状况下,还互传「老公你有没有去看医生?身体有没有好一点?要吃饭喔」、「秀秀~恩干~」简讯,甚至一起出游拍摄搂肩搭背照片,行为举亲密,两人也多次共处一室,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益,提告求偿200万元。

丈夫辩称,阮女曾在越南小吃部工作,对于较熟识之男性常客都喜欢以「老公」称呼,此为小吃部员工经营男性客人的一种方式,所以不是只称呼他为「老公」而已。女方因为曾在越南小吃部工作,与男性客人在肢体接触上较为开放,两人又较为熟识,才偶有轻微之搭肩举动,是一般朋友正常互动之分际范围内。

法官也查出,男方从对女方及友人称:「诶,我女儿吼,我二女儿吼,一岁多,也是开始训练呐,喝那个清酒,日本清酒。」、「我两个女儿也在讨论喝酒诶」等语,因此女方已知悉男方有配偶及子女。

法官认为,在我国一般社会通念中,「老公」应用来称呼丈夫或交往中之男朋友之亲密暱称,此情应为男方所知悉。男方虽抗辩称称呼越南小吃部男性常客为「老公」,系越南小吃部员工之习惯,但男方身为有配偶之人,自应有维护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之程度的责任,因此应该予以纠正;女方也不应该以「老公」称呼南方,显然已逾越朋友交游等一般社交行为之不正常往来。因此判赔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