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年薪都破百万!她没领到2500育儿津贴 怒告讨钱被狠狠打脸

人妻「不知道」育儿津贴新制上路,没申请到津贴告社会局遭驳回。(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戴若涵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人妻与丈夫合计年收达266万元,育有一名幼女,由于高雄市政府旧制限制单薪家庭才可申请每月2500元育儿津贴,因此她没有申请,但女儿满两岁后,她才发现原来早就改了新制,后悔没有请领到这笔款项,怨住家附近国中跑马灯仍是旧制资讯,提出诉愿遭驳回后,再提出行政诉讼。日前判决出炉!

人妻主张,女儿于2017年5月1日出生,当时育儿津贴限制须父母其中一方未就业才能请领,但她到2019年8月间女儿就学时,才知道2018年8月1日起已改为新制,取消父母一方未就业的限制,她赶紧向社会局提出申请,却遭到驳回。她指出,住家附近的国中跑马灯仍显示,「双薪家庭不能申请育儿津贴」的旧讯息,造成她的误解,另外,她也没有收到卫福部统一寄送的宣传单。

人妻强调,本身是双薪家庭,平常不会主动到乡公所,下班都5、6点了,附近的垃圾车都是5点半就来了,环保局说没有布条只有口播宣传,口播的资讯无法连贯,宣传并不完整,夫妻俩也没有时间听广播电台,虽然社会局称新制实施有两个月的缓冲期,但她不可能在这2个月的期间刚好看到报纸,至于脸书、LINE的部分,除非主动搜寻,不然也不可能出现相关资讯,她是基于信赖原则才相信政府的跑马灯公告,认为社会局拒绝她申请育儿津贴有违误

▲人妻强调自己是相信住家附近国中跑马灯旧资讯,才不知道请领育儿津贴已取消父母其中一方未就业的限制。(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对此,社会局解释,未满2岁儿童育儿津贴补助是采取「申请制」,且是「定期继续性」、「按月发给」的社会福利补助,依现行法制,补助机关须依申请人备齐相关必要证明文件依法提出申请,主动权在于当事人,且不得溯及补助。

此外,社会局指出,为了加强宣导未满两岁儿童育儿津贴新制措施,卫福部不仅有在2018年8月底统一寄送宣导单给全国家中育有未满2岁儿童的家庭,也在电视媒体播放宣导广告;高雄市政府亦于同年7月31日召开记者会、发布新闻稿张贴及发放宣导海报,为了深入社区宣导,又透过垃圾车悬挂宣导布条、口播宣导、广播电台、报纸、LINE等多元管道告知民众

但人妻在新制实施近一年以后,才陆续透过高雄市政府社会局留言板总统府信箱监察院行政院院长电子信箱等管道写信陈情,而人妻的女儿早在2019年5月满两岁,且跑马灯字数有限,本来就只是做摘要略述,仅是为了提醒当事人若有需求可洽询各区公所社政主关机关,绝不可能将实际政策所有内容详细记载,若是人妻有需求,应主动洽询主管机关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过后认为,人妻提出申请时女儿已经年满2岁,显然不符合津贴发放对象的条件,且虽然她不断强调,住家附近国中的跑马灯仍然是旧资讯,她也没有接获任何宣导讯息,导致延误申请育儿津贴补助,但她没有提出任何证据佐证

法院指出,人妻是一名有正常智识能力及社会经验的成年人,本来就应该善用相关媒体资讯或洽讯相关单位以获取补助的正确讯息,不能用双薪家庭、平常不会主动到乡公所、下班都5、6点等个人因素,来要求主管机关违反依法行政法令通融她申请津贴,认为社会局驳回申请并无违误,将人妻的诉讼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