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夫2度痛打老婆辩「没动手」 诬妻拿8年前验伤单遭法官打脸
王男去年底因生活费问题与老婆吵架,2度对老婆拳打脚踢成伤,老婆验伤怒告。法官依伤害罪判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女子小莉指控,夫妻去年12月底晚间2度因生活费起争执,丈夫王男2次都动手拳打脚踢,她手脚、前胸及臀部等多处被打到瘀青、挫伤,她怒持诊断证明控告伤害。王到案否认打老婆,辩称他当时都在睡觉,骂老婆冒用她8年前车祸的伤势。法官不采信,依伤害罪判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小莉夫妻同住在中市丰乐路,小莉说,夫妻两人去年12月14日晚间8时45分在家因支付生活费问题吵架,王徒手对她拳打脚踢,打到她右前臂、右大腿、左肘及左小腿挫伤。
没想到事隔7天,战火再起,夫妻晚间8时30分又因生活费问题再起争执,王痛殴小莉,打到她的右前胸红肿、双下肢瘀青、臀部疼痛。小莉2次挨揍后,都到医院就医验伤,她不忍了,持诊断证明报警。
王到案,坦承夫妻2度吵架,但辩称他没有动手打人,老婆所称被打的时间,他都在睡觉,还骂老婆是套用她2015年间车祸的伤势。
法官以小莉就医病历及护理检伤纪录,分别在14日晚间9时37分、21日晚间10时14分就医,主诉都是晚间与丈夫起口角被殴打,且有医院拍摄伤势照片为证,以小莉在夫妻冲突后的短时间内就医,认定王2次伤害犯行。
至于王辩称老婆套用2015年车祸伤势。法官认为,小莉就医伤势,不可能与8年前车祸有关,未予采信。
法官审酌王不思理性解决纷争,短时间内因细故口角2次殴打老婆成伤,应从重量刑;王否认犯行,尚未与老伯和解,犯后态度不佳,所犯2次伤害罪各处拘役40及55日,应执行刑为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