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财政部公布国有金融机构规范相关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或循环注资,资金来源应为真实自有资金。
据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对旗下各级子公司的出资应依法合规,资金来源需为真实自有资金,不可进行虚假注资或循环注资,也不可透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不仅不可以受托管理基金或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也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除财务投资情形,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间也不可交叉持股。
财政部指出,竞争性国有金融机构应退出偏离主责主业与长期无财物回报的领域,以推动资本向核心主业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