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旅馆见老公机车停外面 妻蹲点捉奸成功求偿200万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人妻控诉,丈夫阿强(化名)与女同事小梅(化名)发生婚外情,今年6月间夫妻俩因故吵架,她外出路过旅馆时,意外发现丈夫的机车停在外面,进而抓包两人在旅馆开房间,愤而决定对小梅提告求偿200万元。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判小梅应赔偿人妻20万元较为适当。

▲人妻发现丈夫的机车停在旅馆外,没想到竟变成「捉奸现场」。(示意图/记者黄翊婷摄,与本案无关。)

人妻在判决书中主张,2021年间偶然发现丈夫阿强疑似与小梅有暧昧之举,当时丈夫没有承认,今年6月间夫妻俩因故吵架,丈夫返回父母家居住,没想到小梅竟趁机约丈夫碰面。

人妻控诉,当时她打电话给丈夫,却遭挂断拒接,接着她有事外出,路过某旅馆时,意外发现丈夫的机车停在那边,这才起疑请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结果丈夫竟然与小梅一起下楼,她当场询问两人是否有发生性行为,两人都没有否认;5天之后小梅又以「大门坏掉需要修理」为由,邀请丈夫到家中同住一晚,并发生性行为,让她无法接受,愤而决定对小梅提告求偿200万元。

小梅则否认与阿强发生性行为,她辩称,两人只是同事关系,工作时会闲聊,但不会透露太多自身婚姻家庭状况或打探他人的隐私,所以不知道阿强已婚的事情。

不过,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经查证,小梅与阿强确实曾一起入住该旅馆,衡诸常情,一般男女同事之间若非有亲密交往关系,应该不会相约在旅馆见面,纵使两人当日没有发生性行为,仍足以认定已经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权。

法官接着表示,当时小梅自己也是有配偶之人,对于交往对象是否已婚理应更为注意,从现有事证看来,她的说词显然有违常情,最终没有采信,并判她应赔偿人妻2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