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地机器人拍到人妻「小王面前全裸走动」 绿夫怒告求偿200万

▲桃园市一名人夫透过度假屋购买扫地器人录影画面,惊觉妻子在小王面前全裸走动,甚至亲密拥抱。(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人夫去年底前往妻子名下的度假小屋时,惊觉屋内有其他男人用品,检视屋内扫地机器人的录影画面时,竟看见妻子全裸出现在陌生男子前面,2人还亲密拥抱,气得向法院提告侵害配偶权,控告2人应连带给付200万元精神抚慰金。桃园地院民事庭审理时,妻子辩称,丈夫违法取得扫地机器人的影像,应无证据能力,法院民事庭认为人夫证词为有理由,人妻和小三应连带赔偿5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原告人夫指出,与人妻于2021年12月间登记结婚,婚后2人平时与自己的父母共同居住在新北市,周末假日时,2人则会前往婚后登记人妻名下、位于桃园市某处屋舍度假。原本2人婚后相处和睦,未料于去年9月起,人夫察觉人妻行为有异,且人夫趁人妻出国期间前往度假小屋查看,察觉房屋内有不明男子之牙刷等物品,经人夫向管委会申请查看房屋地下停车场监视器录影画面,发现陌生男子曾驾驶其所有车辆搭载人妻至度假屋。

人夫更发现,妻子和陌生男子还在度假屋过夜。人夫查看屋内扫地机器人纪录资料更惊觉,去年12月1日、23日、24日,人妻与男子不仅亲密拥抱,彼此更毫无遮掩在对方面前更换衣物,且人妻甚至在男子面前全裸走动,男子宛若房屋男主人般随意躺卧沙发等行为,2人显然违反一般社会男女来往份际,破坏其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幸福,侵害其配偶权甚钜。人夫怒指,自己因为此事,体重由原本的90余公斤,2个月间骤降至70公斤左右,妻子后来更擅自离家,迄今仍与被告男子互动频繁,因此向两人请求赔偿及精神慰抚金200万元。

人妻则辩称,2人仅为单纯好友关系,男子驾车搭载其回家时,顺便至房屋聊天,并未逾越一般社会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人夫无法证明被告2人有在屋内过夜之事实。且人夫向管委会谎称是所属社区住户,以遗失钥匙磁扣名义,向社区申请查看系争房屋地下室停车场监视器录影画面,显已严重侵害其之隐私权。人夫又提出撷取房屋内扫地机器人之照片、影片,系透过其所有之屋内扫地机器人监控所取得,人夫擅自透过扫地机器人窃录其生活,甚至拍摄期裸体画面,已严重侵害其隐私权,人夫透过扫地机器人所取得之证据资料,应认定为私人不法取证,应无证据能力等语。

法院民事庭认为,原告与被告现阶段仍为夫妻,根据人夫提出的扫地机器人摄录影片,妻子确实带着男子进入房屋,更毫不避讳全身赤裸自客厅走进卧室,男子也于被告人妻面前赤裸上身,被告人妻亦曾在被告男子面前更衣,2人间举止亲暱、彼此拥抱,因此认定2人侵害人夫的配偶权。

法院民事庭认为,人妻婚后不到2年,就与小王有逾越普通朋友的不正常往来,共同侵害原告配偶关系之身分,逾越法益且情节重大,判决两人应赔偿人夫5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