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批台推卸责任 难向民众交代

法务部。(本报系资料照片

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旗下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18日引述港媒报导,促使港府修订《逃犯条例》、潘晓颖命案嫌疑人陈同佳同意,在港另案服刑期满23日出狱后将赴台自首。台湾法务部日前则要求港方继续关押陈嫌,追诉其杀人刑责,还说可迅速提供案件相关证据大陆环球网18日称,学者分析此案,可能成为「断头案」,台湾当局现在是推卸责任香港特区政府,不然没办法向台湾民众交代

长安街知事引述香港大公文汇传媒称,香港大律师、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陈同佳若愿意去台湾自首(投案),对他本人、死者家属及社会都是最好的结果和交代,建议特区政府派观察员协助陈同佳到台湾受审,提供法律意见支援。从他的年龄案情分析,加上自愿投案,相信豁免死刑的机会很高。

中共党媒环球网访问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认为,台湾当局此次表态是一种巧妙的卸责行为,不动声色、故作姿态。

他说,命案证据大部分在台湾,陈同佳人在香港,在《逃犯条例》没有修订情况下,案件可能成为「无(断)头案」,但案件毕竟是在台湾发生,为防止无法向民众正常交代,只能抢先把责任推卸掉,「减轻法律和道义责任」。

李晓兵说,毕竟冤有头债有主,但大家却眼睁睁看着本来能够解决的事件被搞砸,期间有巨大的法律责任无法得到追究,还有政治人物借机「抽水」(占便宜),推波助澜、落井下石。就港台两方而言,案件都「卡在这了」。

网球网引述香港东网报导指出,鉴于台港并无移交逃犯协议,港方未能就陈案将他移交给台方。如今陈同佳有可能被释放,就连台湾法务部都要求追诉陈同佳杀人罪嫌,台湾网友表示,「这就是为什么要支持修例,把这些逃犯抓到牢里给人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