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6月陸續受理補申報
农业部农粮署今天表示,各县市6月起陆续受理农民补申报113年下半年绿色环境给付计划,截止日从6月底到7月底不等,提醒农民把握期限,到原申报地公所或农会申办。
农粮署发布资讯指出,113年下半年转(契)作、生产环境维护、缴售公粮稻谷及自行复耕种植登记补申报作业,各县市将于6月陆续开始受理,提醒农民把握期限。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中市、高雄市、屏东县及金门县自6月1日至30日。南投县自6月14日至7月12日。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县、嘉义市及台南市自6月15日至7月15日。苗栗县、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及澎湖县自7月1日至31日。
农粮署说明,绿色环境给付计划各项措施,每年固定在1月受理申报,并鼓励年初同时申报全年2次耕作措施;考量部分农友有下半年耕作规划需求,年初未同时申报2次者,可把握申报地县市政府公告补申报期办理。
补申报作业除了期限,还有其他规范,农粮署指出,除公粮及契作硬质玉米另有规定外,开放农友自行规划耕作期程,并要符合「当年起始、半个月或10天(1旬)为单位,且连续4个月以上」的耕作期间为原则,例如2月1日到5月31日或3月16日到7月15日,但不同耕作措施的耕作期间不能重叠。
其次,除了生产环境维护措施每年只能申报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余措施可以申报跨年度耕作期间,例如9月16日到隔年4月15日。
此外,实际种植情形有异动,与原申报内容不符时,必须在原申报耕作期间开始前更正,且变更后的耕作期间起始日须晚于变更日;即耕作一旦开始,将不受理变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