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詐 立委:一審有罪就除名

立委王鸿薇说,为吓阻律师协助诈骗,将提案严惩涉诈律师,部分罪行一审有罪即应除名。图/联合报资料照片

台北地检署日前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与诈骗集团勾结并泄密的律师郑鸿威等十八人,全案移审后,爆出郑鸿威曾将数百万元现款藏于桥头地方法院石育恩的办公室内;石被搜索约谈后以八十万元交保。

桃园地检署吴姓检察官也被爆出涉嫌帮助朱姓律师男友策画,并建议朱姓律师可与郑鸿威谈合作模式。

林国明、纪惠容、王丽珍对本案极为重视,申请立案调查;认为石姓法官及吴姓检察官行为是否属实、有无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检察官伦理规范及公务员服务法等规定,有深入调查必要。

近年律师涉诈不断,半年不到,已发生三件以上律师涉诈,起诉律师十九人,层级还牵涉检察官、法官。王鸿薇表示,这些人协助犯罪诈骗集团勾结律师团伙,甚至充当军师,侵害百姓的财产,造成许多家庭家破人亡,罪无可恕。她将提案修正律师法,对于犯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条例第三条第一项有关诈骗部分,及发起指挥操纵犯罪组织或参与犯罪者,一审有罪即应除名,法务部也认同这样的修法方向。

王鸿薇表示,社会已为诈骗问题付出太多,有年轻律师朋友反映,不齿这些律师所作所为,也认为现行法令有所不足,要替诈骗集团受害者申冤,更要帮律师界清理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