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老婆梦话烙英文 原来是与日籍董座有一腿

老婆梦话烙英文,原来是与日籍董座有一腿。(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长相甜美的已婚女子,自从担任日商公司主管后,常常半夜不睡觉偷读简讯还删除,甚至说梦话都用英文,丈夫怀疑妻子外遇,于是找征信社跟监,发现妻子和日籍董座偷情,妻子也坦承和董座发生过性关系,董座律师要求丈夫先提告通奸再撤告,即同意以700万元和解,丈夫应允先撤告后,董座给付200万元和解金后即耍赖不再付款,并反告丈夫妨害自由与伤害。

●法律评析

和解金没付完,为什么不能再告通奸?

刑法第239条通奸罪为告诉乃论之罪,需要配偶提告后,检察官才能进行侦查,本案的日籍董座有几种方式可以躲过通奸告诉呢?前提当然是和解,但怎么和解、在什么时机和解是门学问。通奸如果经由配偶的纵容或宥恕,是不得告诉的,所以董座可以选择直接和解,等于是取得配偶的宥恕,丈夫张男日后也不得提告,但此举并不是保险的作法,因为赔钱和是否已取得宥恕,并不能直接划上等号,被告要举证已取得宥恕是不容易的,实务上也有许多原以为已经付钱了事,但事后仍吃上通奸官司的小三小四。所以董座采取的方式虽然乍看下不寻常,却是聪明的做法,要求张男先提告再撤回,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撤回告诉之人即不得再行告诉,而且地检署会有纪录,日后张男再提告,即会被不受理,远比被告自己证明取得宥恕要简单得太多,再加上撤回告诉不得附条件,所以张男还没拿到的500万元,也只能另求民事途径救济了。

正宫如何自保?先拿到全部和解金,再撤回告诉

告诉乃论的犯罪,在第一审言词辩论终结前都可撤回,所以撤回告诉并不需要急于一时,勿必取得全部和解金后再撤回告诉,如果对方以现金不足搪塞,则可要求以银行本支代替,钱先拿到手,掌握主动权,才能确保告诉人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