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以教育取代處分 抓人太嚴重

中市校园发生学童挥球棒打到教师,教师不接受道歉报警提告,警方进入校园带走学生的争议事件。关注儿少权益的律师林琼嘉说,员警与校方连基本常识都没有,不知道学校是保护孩子的地方,老师拿警察吓学童,那要老师做什么?

林琼嘉说,儿童身心应受保障,这才是警方与学校应联手做的事,怎会在校园内发生老师报警提告,警察入校园带走人的事情?老师报警说要「吓吓学童」,根本不应该。

林琼嘉说,少年事件处理法的原则是保护儿童少年,以儿少利益为优先,「以教育取代处分」,此事件暴露校方、警察完全没有这个基本观念,实在太严重,应加强宣导。

律师江彦仪说,依少年事件处理法,若有触犯刑法,或有其他认有保障其健全自我成长情形者,需送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处理法处理。

江彦仪以这起事件为例,警方获报进入校园时,少年已无犯行,应非属现行犯,也无逃匿之虞,应无逮捕或迳行同行而带回学童的理由,警方处理有所瑕疵。

律师建议,家长接获警方通报这类状况时,可先征询律师建议,确认子女涉案状况,是否为现行犯、有无急需被带回派出所或侦查队的必要,确保自身权益;另建议家长尽快到场,陪同子女警询、侦讯,掌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