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爆黄子佼缓起诉书「前后矛盾」 要法务部:重新审视

黄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不雅片。(资料照)

知名艺人黄子佼因为持有7部儿少性影像,却获检察官缓起诉处分,引发社会哗然。民进党多位立委今(12日)召开记者会,呼吁法务部应当重新审视黄子佼的犯罪样态,主张将提出修法,增加儿少性剥削的量刑程度。

立委邱志伟在记者会中表示,针对黄子佼缓起诉引起社会哗然,看一下缓起诉书部分的内容后,认为前后矛盾,认为目前的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罚责太过轻,没有吓阻效果,也没有达到预防犯罪行为人再犯目的,未来要修法,确保足够制裁力,因此提出3项诉求,「司法应考量犯罪样态,严惩儿少性影像犯罪者」、「勿让台湾成儿少保护第三世界,应加重刑罚吓阻犯罪」、「为达矫正目的,触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者应强制治疗」,呼吁法务部、卫福部应该针对相关犯罪样态予以重惩,并在现行法规提出配套措施,以安定社会人心。

邱志伟认为,检察官在缓起诉书内容也提到,观看相关儿少影像,很可能激起对于儿少的犯罪行为,但却仅因为审酌他没有前科,影像予以销毁,竟就认定可以予以缓起诉并写1200字悔过书即可,这与社会通念完全不符。

法务部检察司专委纪致光出席该记者会表示,关于《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9条「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去年修正通过才开始施行,在行政罚阶段,大家逐渐对于这个议题更加重视之后,意识到刑度不足,法务部将会配合检视相关法规范是否有需要加强地方。

至于缓起诉因涉及个案的部分,纪致光表示,在法律规范的法定刑之下,法务部予以尊重审度结果,但是否有不足有讨论空间,目前该案属于职权送再议之罪名,台北地检署作出不起诉之后,一定会送到台北高等检察署,会尽快做出适当的司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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