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学者评析阿里「二选一」行政处罚:数位经济领域需强化反垄断

学者评析阿里「二选一」行政处罚:数位经济领域需强化反垄断。(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5日报导,2021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公布,阿里巴巴「二选一」行为行政处罚案入选。大陆学者5日解读指出,数位经济不是大陆反垄断法外之地,规制电商平台领域的「二选一」行为,成为中国强化数位经济领域反垄断一个极其重要里程碑。

2021年度中国法治十大事件分别是:1、习近平系统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2、《民法典》正式施行;3、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规画》和两个《纲要》;4、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全面展开;5、阿里巴巴电子商务「二选一」行为行政处罚案;6、张中生案;7、人脸识别第一案;8、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9、「三孩」生育政策入法;10、《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

澎湃新闻报导,深圳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王晓晔在解读文章《电商平台「二选一」是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热点和重点》中直言,规制电商平台领域的「二选一」行为,成为中国强化数位经济领域反垄断一个极其重要的里程碑,「为推动数位经济包括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这个领域需要强化反垄断」。

「二选一」是一种排他行为,即在双方交易中,一方要求另一方在不同供应商或者不同购买方之间,做出排他性选择,这种交易一般被称为独家交易。

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 「二选一」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依据中国《反垄断法》第17条。王晓晔认为,据此,占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这种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

澎湃新闻报导,前述处罚决定书指出,2015-2019年期间,阿里电子商务交易额在中国境内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最高占到76.21%,最低占到61.70%,均超过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50%。

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因其「二选一」行为被处以巨额行政罚款,但不是迄今电商领域涉及「二选一」唯一的反垄断案件。2021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唯品会的「二选一」行为作出不正当竞争行为罚款300万元(人民币,下同);2021年8月,对美团的「二选一」行为罚款约34亿元,并要求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约13亿元。

反垄断法保护竞争,不是保护竞争者。王晓晔还认为,如果竞争者退出市场不是因为产品的高价、低质或者劣质售后行为,而是因为大平台强制实施的「二选一」减少了其用户数量,这显然是一种扭曲的竞争,这种竞争不公平。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CLER)专案由大陆法学家江必新发起、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于2013年联合主办,迄今已持续运行10年。评选出「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