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民宿标准实施工作规程公布
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实施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和《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公布。
《工作规程》明确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及第1号修改单实施工作规程,对各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职责、评定和复核专家队伍组建等作明确要求,明确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评定和复核程序。
《工作规程》要求,旅游民宿取得等级满3年后,由相应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进行复核。如因正在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或者其他原因而暂停营业的旅游民宿,可以在复核当年前提出延期申请。对复核结果不达标的,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级的处理。
《管理办法》明确,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聘任,开展甲级、乙级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由旅游民宿及相关行业专家、行业协会代表、民宿经营者等组成,聘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