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案争议未了! 蔡英文为「这事」声请调法庭录影

蔡英文总统「论文门」事件,蔡英文声请调阅法庭录影,以厘清彭文正指控她的律师连元龙是否有爆粗口等争议,法官张咏惠裁定准许。(本报资料照片)

蔡英文总统「论文门」事件,媒体人彭文正提出确认蔡的英国伦敦大学政经学院博士论文不存在诉讼,台北地院去年底判决驳回,蔡英文声请调阅法庭录影,以厘清彭文正指控她的律师连元龙是否有爆粗口等争议,法官张咏惠裁定准许。不得抗告。

蔡英文委由律师提出声请指出,确认博士论文不存在事件在去年11月29日、30日言词辩论期间系由书记官记载诉讼程序要旨,再委外转译法庭录音之方式制作程序笔录,则前开期日笔录记载是否详实并未经当事人当庭确认。

此外,因2期日进行时间长达约5 小时又15分余,实难凭当事人记忆核实前开言词辩论期日笔录之正确性,故为确认委外转译法庭录音方式制作程序笔录是否确实。

蔡表示,因彭文正在其所经营媒体「政经关不了」频道以「被告诉讼代理人连元龙律师于当日开庭对其爆粗口、问候其母亲,系公然侮辱,要求连元龙律师当庭对其道歉」为题材并宣传,实以影响蔡的名誉,故为确认内容以维护她的利益,声请交付法庭录音光碟。

法官张咏惠认为,蔡英文是案件之当事人,其在得声请期间内提出本件声请,复已叙明声请交付法庭录音以维护其法律上利益之理由,裁定准予发给29日、30日之言词辩论期日之法庭录音、录影光碟,但不得散布、公开播送,或为非正当目的使用,并特予裁示,以促其注意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