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恶煞被判9年遭押近1年3月 今开庭续求交保

台中市玛莎拉蒂3恶煞将宋姓男大生痛殴成伤案,台中地院判主嫌张敦量9年。(资料照片)

中市玛莎拉蒂案台中地院今年3月1日依杀人未遂、伤害等罪判主嫌张敦量徒刑9年、其他2人各4年8月。张自2021年12月24日被羁押至今近1年3个月,目前仍在上诉期间。法官今天开庭提讯张敦量,询问对判决是否有意见或上诉,张均答复须再跟律师讨论,委任律师再请求交保,庭后,张被还押。

中市玛莎拉蒂案,张敦量、李韦霖及陈劲豪2021年11月7日凌晨共乘玛莎拉蒂名车,与宋姓男大学生驾驶的小客车发生擦撞行车纠纷,3人将宋殴打成重伤,案由台中地院审理,3人多次声请具保,法官在2022年9月20日裁定李、陈两人各以20万元交保。

台中地院在今年3月1日宣判,目前仍在上诉期间,张自2021年12月24日遭羁押至今已近1年3月,将于3月23日羁押期满,法官今天开庭提讯张敦量。

法官讯问张敦量,针对判决结果,以杀人未遂、2个强制罪判处及量刑是否有意见。张敦量均答复,须再跟律师讨论。

委任律师则表示,张在案发后是由律师陪同自动到案,并没有逃亡之虞及事实,且羁押等原因已消灭,再次请求具保。

依刑事诉讼法344条及349条等规定,当事人对判决有不服,得上诉,在收判后的上诉期间20天内向法院声明上诉。

据了解,张该案的上诉期间截止日应在3月23日后,若检方及张均未在23日前上诉,羁押期满将视为撤销羁押,张敦量可望在23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