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200亿ABS获批 控制网贷风险重在有“度”

(原标题蚂蚁200亿ABS获批 控制网贷风险重在有“度”)

蒋光祥 财经专栏作家

“起高楼,宴宾客”之后的蚂蚁,并未如预期那般“楼塌了”。

相关信息显示,拟发行规模为100亿元的“国泰君安借呗第4―12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获批。与此同时,拟发行规模同样为100亿元的“中信证券花呗一至十期授信付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已通过。上述两家网络小贷公司均为蚂蚁集团旗下

另据报道,除已经通过的项目,还有三个总计260亿元的类似AB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已被上交所受理,顺利获批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众所周知,在蚂蚁上市前夕,中国银保监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防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底,中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227家。其中,核批经营可以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有249家,其中比较知名的自然是蚂蚁、微信这些头部网络平台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推出后,这些大小平台将面临洗牌。《办法》中关于“网络小贷机构非标融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倍、标准化融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倍”等条款无疑给当前网贷公司ABS无限循环、总杠杆不受控的融资模式套上“紧箍圈”。这说明,对于当前网贷公司ABS杠杆过大、市值规模过大以及其许多业务均不处于监管之内。

如此庞大的金融衍生业务若不在监管范围之内,那么,“守住底线,不发生金融系统性风险”就成了一句空话

对于ABS来说,资产证券化基本原理大数定律。只要底层资产真实且分散,都是正常底层资产支持下的证券化手段

只有在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中存在大量分散的基础资产时,才能防范因个体资产违约而对资产现金流所造成的巨大影响,才能破解对融资主体信用过度依赖,达到风险重组和信用增强的可能。

ABS的管理人一般为信托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子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面世以来成功先例不胜枚举,在信用违约多发的大环境下,极少听闻ABS资管计划的负面消息,说明管理人对风险控制过硬。再者,多个发行人平台的底层资产真实且现金流充沛,蚂蚁作为发行人的ABS底层显然也在此列。

通过蚂蚁这一系列ABS的成功落地可以观察到,监管部门并非要将该业务一棍子打死,更多还是规范这项业务,考虑将网贷业务的杠杆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因此,蚂蚁ABS项目获批,是蚂蚁在符合现行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去开展业务

至于网贷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以及蚂蚁IPO暂停,两者自然有莫大联系。暂停蚂蚁IPO,是因为监管层发现其中的金融风险,为控制风险而及时刹车。但是,蚂蚁不论上市与否,网贷新规还是会出台,只不过影响其估值乃至具体上市时间,但不会影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