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520就职前 在野党提罢免案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就在马英九总统第一任任职的最后一个礼拜民进党台联党14日在立法院提出罢免案,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现行罢免的门槛过高,要通过很难,但罢免马总统已经是在野党共识,除了台联三位立委加入签名,亲民党团也承诺会在程序委员会中绝对支持。

民进党团的这项罢免案,在案由中表示,马总统治国无方决策作为倒行逆施与民意背道而驰,造成社会不安、民生困苦,陷国家于危殆,已不适任国家元首一职,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九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四十四条之一规定,对总统马英九先生提出罢免案。

而罢免书也提出了十个理由,包括:矮化主权,国家尊严沦丧;无能救灾,罔顾国人生命安全;无能谈判,拿国人健康当祭品漠视民瘼,政府带头涨物价;戕害民主普世价值受侵害;财政失衡,施政劫贫济富;巧言狡辩,失信于民;资金外移,恶化台湾就业环境经济倾中,台湾经济独立受制中国;隐匿疫情国誉受损。

这项提案是由党团总召柯建铭提出,连署人共有42名,除了民进党40位立委全数签名外,还有台联的3名立委;但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总统、副总统罢免案,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而目前立法院共有113名立委,通过提案的门槛太高,即使再加入亲民党团3名立委,也是「不可能的任务」。

而根据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定,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罢免。因此民进党提出之总统罢免案,是针对「第一任期的马总统」提出罢免,而不是针对「五二○后连任的马总统」。

上午一同出席的台联党团总召许忠信则强调,虽然台联党团已经针对选罢法提出修法,所谓「就职未满一年不得罢免」,连任者应该不能适用;而民进党团干事长潘孟安也说,虽然知道罢免案不可能通过,但他们会持续提出,强力监督马英九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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