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在检察署内做这事 政大法学院副教授批特权

台北地院14日开庭审理总统马英九遭控泄密案,庭讯后马接受媒体访问时,拿起麦克风强调自己没有犯罪;对此,政大法学院副教授宏恩质疑,这究竟为特权,还是法院高层的特许?

刘宏恩看到媒体照片后,昨(15)日在脸书提问,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当事人已被开放可于法院「内」拿麦克风对记者发表声明,而且还有法警协助?他并好奇,如果马英九能如此,其他当事人往后是否也要比照办理

对于刘宏恩的质疑,台北地院澄清,马英九发表声明处是在台北地院检察署那一边,因此刘昨稍晚在原po文加上附注,表示将质疑对象更正为「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并要求法务部能比照此案,把全国检察署「内」的空间开放,让自认为冤枉的当事人能以麦克风对媒体发表声明,并请法警协助。

另外,针对台北地院在回应中提到,「这样做是行之有年的事情」,刘宏恩今早指出,他的原po文有近百名律师法官检察官按赞或分享,这些每天进出法院与地检署的人,什么时候曾经看过被告的一般民众,可以在司法官署内拿麦克风抨击司法,法警还在一旁协助。

「这到底是你们疯还是我疯?」刘宏恩痛批,司法公信力让被告在官署外践踏还不够,现在竟然还得提供自己的空间与人员,协助被告践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