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趙少康拋家棄子被求償千萬 周玉蔻開庭再喊冤「我有證人」
媒体人周玉蔻于放言传媒、民视节目和脸书指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赵少康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赵提告要求周女、民视赔偿1000万元,一审判周女、民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另周玉蔻单独赔偿20万元,并移除相关言论;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开庭,
放言传媒2021年8月刊登文章质疑赵少康「前妻不幸在美国罹癌过世,儿子便由继父和外婆抚养」、「你在人生过程里是如何对待亲身儿子的」;周玉蔻去年9月间在脸书发文「关键字: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并在民视节目中指赵「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儿子,不认骨血,抛妻弃子」。
赵少康向周玉蔻、民视提告求偿千万元并删除、下架文章和节目。台北地院认为,周女于放言传媒的言论与事实相符,并没有侵害赵的名誉权,但周女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即在脸书、民视节目发表家暴、不认骨血、抛家弃子等言论,应负赔偿责任。
一审认为周玉蔻在民视节目的言论,未涉及公共议题,不受新闻自由保障,民视也未依卫星广播电视法、自订新闻自律规范,尽事实查证义务,与周女成立侵权行为,应连带负赔偿责任,审酌周女侵权言论发布于网路社群及大众传播媒体,判周女应赔偿20万元,另应与民视连带赔偿200万元。
案件上诉,赵少康除了一审判赔的220万元外,请求周玉蔻再赔偿480万元,并与民视再连带赔偿300万元;高院开庭,周玉蔻强调自己有证人,且赵少康当时要选总统,她是对候选人提出攸关公益的评论,没有侵害赵的人格和名誉权。
周玉蔻说,她是基于媒体第四权评论赵少康的往事,都是20、30年前的事,且赵也时常对于候选人提出评论,会再与律师讨论是否声请传唤证人,以证自己言论有所本。
周玉蔻。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赵少康。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