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重申南海主权后 外交部:不承认我未同意之协议

总统马英九7日出席「战争的历史记忆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图/记者语羚摄,下同)

记者张语羚/台北报导

适逢抗战胜利70周年,总统马英九7日上午出席相关活动时针对台日关系发表演说,他强调,《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等国际文件都显示,中华民国收回南海诸岛主权。马英九谈话结束后不久,外交部随即发布中英文版《中华民国对南海问题立场声明》,包含8点声明,重申任何未经我国参与协商并同意之安排或协议不具任何效力也不会承认。

《中华民国对南海问题之立场声明》提及8点声明,首先,无论就历史、地理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我国享有国际法上之权利,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或占据,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

其次,南海诸岛系由我国最早发现、命名、使用并纳入领土版图,日本是在1938至1939年非法占据东沙、西沙与南沙诸群岛,并公告将新南群岛(即南沙群岛之部分岛屿)纳入台湾总督府管辖范围,二战结束后,我国陆续收复东沙、西沙及南沙诸岛,公布新定南海诸岛名称及位置图,1952年生效的《旧金山和约》及同日签署之《中日和约》等国际法律文件,均确认此一事实,也被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所承认。

其三,自1956年起至今近60年,我国派军驻守太平岛,并在该岛设置南沙守备区,1990年2月行政院核定高雄市政府代管太平岛,行政管辖属高雄市旗津区。在过去60年间,中华民国军民充分利用及开发太平岛上天然资源,以便驻留该岛完成其各自之任务。岛上除有出产地下水水井及天然植被外,亦蕴含磷矿渔业资源,岛上驻守人员更在该岛种植蔬果及豢养家禽家畜,以应生活所需。因此,无论自法律、经济及地理之角度而言,太平岛不仅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之要件,并能维持人类居住及其本身经济生活,绝非岩礁

另外,自2008年起南海诸岛也陆续有学术研究团队进驻、交通基础整建、通信服务等;我国虽于1971年不再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但正式国名Republic of China 仍留存于《联合国宪章》第23条及第110条,且历年均遵守《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规定之和平解决争端航行与飞越自由原则,未与他国发生冲突

我国政府盼,南海周边各国尊重《联合国宪章》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原则与精神,自我克制,维持南海区域和平稳定现状,避免采取任何升高紧张情势之单边措施。中华民国也会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之基本原则,愿在平等协商之基础上,与相关国家共同促进南海区域之和平与稳定,并共同保护及开发南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