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重申南海主权后 外交部:不承认我未同意之协议
▲总统马英九7日出席「战争的历史与记忆: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图/记者张语羚摄,下同)
适逢抗战胜利70周年,总统马英九7日上午出席相关活动时针对台日关系发表演说,他强调,《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等国际文件都显示,中华民国收回南海诸岛主权。马英九谈话结束后不久,外交部随即发布中英文版《中华民国对南海问题之立场声明》,包含8点声明,重申任何未经我国参与协商并同意之安排或协议,不具任何效力也不会承认。
《中华民国对南海问题之立场声明》提及8点声明,首先,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我国享有国际法上之权利,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或占据,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
其次,南海诸岛系由我国最早发现、命名、使用并纳入领土版图,日本是在1938至1939年非法占据东沙、西沙与南沙诸群岛,并公告将新南群岛(即南沙群岛之部分岛屿)纳入台湾总督府管辖范围,二战结束后,我国陆续收复东沙、西沙及南沙诸岛,公布新定南海诸岛名称及位置图,1952年生效的《旧金山和约》及同日签署之《中日和约》等国际法律文件,均确认此一事实,也被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所承认。
其三,自1956年起至今近60年,我国派军驻守太平岛,并在该岛设置南沙守备区,1990年2月行政院核定由高雄市政府代管太平岛,行政管辖属高雄市旗津区。在过去60年间,中华民国军民充分利用及开发太平岛上之天然资源,以便驻留该岛完成其各自之任务。岛上除有出产地下水之水井及天然植被外,亦蕴含磷矿及渔业资源,岛上驻守人员更在该岛种植蔬果及豢养家禽家畜,以应生活所需。因此,无论自法律、经济及地理之角度而言,太平岛不仅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之要件,并能维持人类居住及其本身经济生活,绝非岩礁。
另外,自2008年起南海诸岛也陆续有学术研究团队进驻、交通基础整建、通信服务等;我国虽于1971年不再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但正式国名Republic of China 仍留存于《联合国宪章》第23条及第110条,且历年均遵守《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规定之和平解决争端及航行与飞越自由原则,未与他国发生冲突。
我国政府盼,南海周边各国尊重《联合国宪章》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原则与精神,自我克制,维持南海区域和平稳定现状,避免采取任何升高紧张情势之单边措施。中华民国也会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之基本原则,愿在平等协商之基础上,与相关国家共同促进南海区域之和平与稳定,并共同保护及开发南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