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帐号PO假文!批诊所除毛烫伤私处 判赔10万还须做这件事

买帐号PO假文批诊所除毛烫伤私处,遭判赔10万再贴判决置顶Dcard。(台中地方法院/李易昌摄)

1名赖姓男子买Dcard帐号发文,称被台中某医美诊所陈姓院长除毛时烫伤私处,但实际上赖男并未去除毛,法院刑事庭以他没实际就诊,只为推销其他诊所不惜捏造事实,依诽谤罪判拘役55日;民事庭再判赖男应给付陈姓院长10万元精神抚慰金,并命他应将被判拘役的判决PO上Dcard 30天,以回复陈姓院长名誉,可上诉。

检警调查,45岁赖男在2023年5月31日在Dcard发文,标题写「台中雷射除毛初体验」,还以暱称「逢甲大学」刊登称「中清路禾X就是陈院长开的」、「去年陈院长还把我私密处烫伤,还推卸说我没照她的做法」、「我现在都去模范街乔X」等语句。

台中地院刑事庭认为赖男并未实际到陈女经营的医美诊所除毛,但为推销其他医美诊所,上网买他人帐号,再恶意捏造私密处被烫伤、陈女事后卸责等不实事项诋毁。

刑事庭说,这种在网路上收购社群媒体帐号,散布虚假讯息以损害他人的行为,本应从重处罚,考量赖男无前科、犯后坦承,但因双方调解金额有落差不能调解,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他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

陈女再提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主张赖男妻子是另一家医美诊所的店长,陈女曾在该诊所服务,后来离职自己新开诊所,彼此为同业竞争关系,赖男的PO文伤害她专业形象及人格。

陈女对赖男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删除Dcard文章,将被依诽谤罪判刑的判决书置顶在Dcard上30天,并在中国时报、联合报及自由时报刊登判决书。

赖男抗辩称,陈女同时请求商誉、名誉损害恐有重复情求之嫌,也争执陈女求偿依据,认为50万精神抚慰金过高,而且PO文并无陈女姓名个资,也未经媒体报导尚非大众周知,若再将判决刊登3份报纸第一版,反会引起民众关注,对名誉回复未必有益。

民事庭考量双方学经历及收入等一切情状,认为陈女求偿以10万元为适当,赖男并应删除文章,且自刊登文章到刑事被判拘役已历时7个多月,对陈女名誉及专业损害不轻,也判赖应将遭判刑的判决书刊登置顶Dcard上30天,回复陈女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