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控制 蔡英文与梅克尔的距离

(图/取自蔡英文脸书)

进入社群媒体时代,政治传播也有了新的样貌。过去政治宣传多倚赖像是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但随着网路科技发达,传统大众媒体影响力已日渐式微,如今政治行销多转向至社群媒体布局,运用人际传播、即时互动和大数据分析,不仅容易聚集社群动员力量,更可有效地捉住议题风向,作出有利的政治判断。

民进党政府一向善于经营网路行销,2016年执政后,蔡英文总统和府院首长们毫不克制地大搞自媒体,积极经营官方脸书、推特、IG、YouTube频道等,期透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更直接、开放且有效率的政府行销。此不仅带动台湾政府部门走向自媒体化,就连向来标榜庄严、专业的司法院也于去年建立脸书粉丝专页,不时贴出如「跟阿司一起来搞鬼」、「集资包牌要注意什么呢?」等戏谑嘲讽的时事哏图和贴文,试图以轻松诙谐的方式传递法治观念、拉拢年轻族群,建立亲民的司法形象。

不过此种「迷因(Meme)」图文式的宣传手法,看在我这老派法律学者眼里,显得不伦不类,难道将法律肤浅化、综艺化,会有助于建立司法专业形象与提升司法信任感吗?再说,迷因过头也可能会有反作用力的,不仅有失机关分际,也可能引起更多争议,怕是未得其利、先蒙其害。

从满足民众知情权利和善尽政府资讯公开义务的角度来看,政府部门从事政令宣导和公关工作,实有其必要性。然而,此等活动亦有其界线,除须建立在正确、客观、适当、严谨和负责任的资讯发布基础上,尚须符合《预算法》第62条之1规定,明确标示政府媒体文宣为广告、揭示赞助单位之名称和禁止置入性行销,但看看目前政府机关的媒体政策文宣,哪有清楚标示为广告?

民进党政府官员爱用脸书等社群媒体抒发己见,蔡英文总统亦乐于接受网红专访,对此台湾社会早已习以为常、不以为意,但在德国可就大不相同。有鉴于纳粹时期德国政府全面掌控媒体的惨痛经验,德国社会向来谨慎看待政府与媒体间的关系,要求政府应遵守「国家远离媒体」原则,与媒体保持一定距离。故当德国联邦政府2015年开始建立社群媒体专页,同年总理梅克尔不过一次罕见的接受YouTube网红采访,即受到德国社会的质疑与批评。

不少人士担心,德国政府经营社群媒体,是变相经营政府电视,让政府从原来「被报导者」的角色转变成为「报导者」。因透过社群媒体强大的传播连结功能,政府可自我宣传行销、设定它想要回答的议题和尽量报导正面消息,也可借机规避专业新闻媒体的监督。

一位柏林律师为此告上法院,控诉联邦政府的社群媒体公关工作违宪,因其绕过新闻媒体并利用网路搜寻付费排序规则的特性,由上而下地直接推播新闻讯息给民众,此将影响意见形成和舆论的完整性,不仅侵害人民不受政府干预的资讯自由权,亦已违反「国家远离媒体」原则。此外政府挟财力优势进行社交媒体政治行销,与潜在政治竞争者形成一种武器不对等的竞争关系,恐有违政治中立原则。

反观台湾,总统蔡英文个人脸书粉丝约300万人、行政院长苏贞昌脸书粉丝120万人,而近日在脸书发言引起争议的驻德代表谢志伟也有6.5万人的脸书粉丝,暂不计他们在其他社群媒体的粉丝人数,他们脸书贴文的影响力已远超过电视新闻报导。然而,在社群媒体的掩护下,这些政府官员既不受「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的拘束,个人发言亦不遵守政治中立和行政中立的要求,遑论恐有不当利用政府资源经营个人社群媒体之问题。

从整肃广电媒体、经营社群媒体、乃至收编公共媒体,民进党政府正一步步地进行媒体控制战略计划。可预期的是,未来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将是你侬我侬、水乳交融!(作者为清华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