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员提台湾外交检讨法案 正名「台湾代表处」

萧美琴于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图/Taiwan in the US FB)

文/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华盛顿28日专电

美国议员今天提出「台湾外交检讨法案」,法案将正名驻美代表处为台湾代表处,要求美国在台协会处长须经参议院确认通过,并为台湾驻美官员创建专用签证,强化双边关系

这项法案由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薛曼(Brad Sherman)与共和党籍联邦众议员夏波(Steve Chabot)共同提出。康诺里(Gerry Connolly)、狄亚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席瑞斯(Albio Sires)与巴克(Ken Buck)等议员连署。

薛曼与夏波在新闻稿中指出,美国政策将台湾称为「台湾」,而非「台北」或「中华台北」,2019年时也将「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on Council 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CNAA)更名为「台湾美国事务委员会」(Taiwan Council for U.S.Affairs ,TCUSA)。

依循这一长期政策,议员提出「台湾外交检讨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指示国务卿台美事务委员会展开协商,将驻美代表处正名为台湾代表处。此外,这项草案也包含「台湾特使法案」(Taiwan Envoy Act)内容,要求美国在台协会(AIT)处长的任命须获参院同意。

「台湾特使法案」是薛曼与夏波在上一届国会时提出的法案。法案要求美国总统应在参议院建议下任命AIT处长,任命案并须经参议院确认同意。

此外,对于台湾官员与外交人员无法取得外交签证,而是以投资者签证取而代之,议员认为这无法准确代表他们做为台湾官方代表在美国的任务目的,因此「台湾外交检讨法案」将创建一个仅适用于台湾官员的新签证类别,这将不仅对台湾驻美官员有利,也鼓励美台官员建立更紧密政府联系

薛曼表示,台湾是美国重要民主盟友,这项法案只是单纯传达现在是国务院与国会采取行动加强与台湾关系的时候,采取行动鼓励美台官员间更强有力的接触。将驻美代表处正名为台湾代表处,并对AIT处长进行听证任命程序,将能重申美国对与台湾建立稳固关系的承诺。

作为众议院「台湾连线」(Taiwan Caucus)共同主席的夏波也指出,这项法案目的在确定台湾在美代表得到应有的尊严,并加强国会对台湾政策的监督,为两国政府互动带来必要的进展。(编辑高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