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录器还原真相 扣牌判决撤销
台中1名李姓男子去年深夜驾驶亲友车辆,行经警方酒驾路检处未停车遭裁处吊扣车牌24个月,经提起行政诉讼,成功撤销原扣牌处分。图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李姓男子2023年间驾驶友人车辆,行经台中市公园路的酒驾路检处时,因未停车遭警方举发,监理所裁处吊扣车牌24个月;李男不服,为车主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警方指挥不明确。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调阅警执勤密录器后,认为李男说法有理,撤销原判决,监理所再上诉也遭驳回。
李男2023年8月31日深夜开车行经警方取缔酒驾路检处,被警方认定未停车受检、迳自驶离,事后车主收到监理站吊扣汽车牌照24个月裁处;李男不服为友提出行政诉讼。
李指称当天行经路检站时,警员未摆出明确的拦车手势,也无立即吹哨或以动作拦阻要求停车,且警员身体被警车挡住大半,仅能看见指挥棒呈扇形挥舞,他在远处看到时认定该指示为「依此方向慢速行驶通过」。
李男说,开车接近执勤警员时,警员指挥棒并非横挡于正前方挡风玻璃处,而是于车辆死角处呈扇形挥动,完全没感受到任何吹哨或拦阻要求停车的意图。且事后调阅警员密录器,也发现警员在他开车经过后只有口头喊「停车」2字,未搭配吹哨,因在场车辆众多又邻近中华夜市,根本无法听到。
李男主张,警方开单告发程序有瑕疵,原处分应撤销。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审理时调阅警员配戴的密录器影像档案,发现李男驾驶自小客经拦检点时,警员才突然改为拦停手势并出声,很难强求李男立即反应,且其车经过后,警员后续均无任何出声、吹哨或具体动作示意要拦停该车,认定李男所言并非无据,今年5月撤销原裁罚。
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区监理所不服,再提上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日前驳回,撤销扣牌裁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