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女帮接1次电话「你要,快出来」 代价关2年10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詹姓男子去年9月至今年3月间以2000元或3000元为代价,贩卖第一级毒品海洛因、第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给他人;张姓女子在其中一次交易时,帮詹男接听电话并代为转达一句话「有了啦,你要,快出来」,结果双双触法被捕。苗栗地院法官日前依贩卖一级毒品等罪判处詹男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另依帮助贩卖第二级毒品罪判处张女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张女帮詹男接一通电话,结果自己也触法被捕。(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詹男在去年9月至今年3月间,分别以2000元、3000元为代价,贩售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给6个人,共计交易8次;不过,2023年9月30日有买家打电话来时,詹男的手机刚好是张女在使用,张女便开启扩音功能,买家询问是否有毒品可以购买,张女还帮忙转达「有了啦,你要,快出来」。
詹男、张女被逮之后,双双自白坦承全部犯行。苗栗地院法官认为,张女虽然没有与詹男一起贩毒,但她明知当时有人想向詹男购买毒品,仍帮忙传话,显然属于帮助贩毒行为。
法官指出,詹男过去因为贩卖第一、二级毒品罪等案件,被法院判刑确定且入监执行完毕,张女也曾因贩卖第二级毒品罪被法院判刑并谕知缓刑4年确定,如今两人均再度触法,考量到他们皆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于是依贩卖第一级毒品罪、贩卖第二级毒品罪、转让禁药罪,判处詹男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另依帮助贩卖第二级毒品罪判处张女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