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公馆福德祠面临标售 县府携手地方助还地于民

新港寮福德祠还地于民庆典活动。(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长钟东锦颁发证书。(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公馆乡新港寮福德祠发展协会26日办理岁末酬谢天神暨文化复兴「还地于民」庆典,苗栗县长钟东锦颁发证书予庙方,并感谢各界对宗教社会公益的奉献与付出。

新港察福德祠伯公建于1946年,日据时代时土地登记于伯公名下,但因伯公无法成为所有权人,伯公的土地将面临标售的命运,但在新港寮福德祠发展协会理事长朱志龙、议员余文忠及苗栗县政府民政处团队的积极努力下,顺利将坐落土地更名为现管理者「新港察福德祠发展协会」,落实「还地于民」政策。

县长钟东锦表示,由于过去伯公土地归属不清楚,因此责成民政处团队用心并简化处理过程,成立法人完成土地登记,落实政府保障民众既有土地权益及维护财产权,而明年将推动的三节敬老礼金除了帐户列册以外,独居老人等弱势部分会请乡长、里长等人帮忙发放,县府团队将持续照顾各族群的乡亲。

钟东锦、议员孙素娥、许樱萍、徐筱菁、杨明烨、曾玟学、余文忠主任、公馆乡长何在鑫,以及地方代表等人,26日到场共同见证土地公文化复兴奇迹。县长颁发证书予新港寮福德祠发展协会,感谢各界对宗教社会公益的奉献与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