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借乙地还」 苗县图书馆通阅即日起开办
苗栗县立图书馆提供通阅服务,甲地借乙地还即日起开办。(苗栗县教育处提供/巫静婷传真)
馆际合作借阅书籍示范。(苗栗县教育处提供/巫静婷传真)
促进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苗栗县立图书馆即日起与苗栗县19所乡镇市立公共图馆携手合作推动「图书通阅」服务,「甲地租乙地还」每本每趟酌收10元工本费,让借书、还书不用再远赴其他乡镇,大幅缩短阅读、学习的城乡差距。
苗栗县政府教育处辖属县立图书馆全面推动「通借通还」服务,民众可于任一配合图书馆登记借阅另一图书馆「在馆」图书,再指定于登记馆取书,并在借书阅毕后,任一馆都可还书,苗栗县立图书馆已委托邮局每周1次到各乡镇市立图书馆收、送图书。
教育处图资科表示,为珍惜公共资源,这项服务采使用者付费方式办理,每本含运费,代借、代还各酌收10元工本费,试办期3个月至年底止,若试办顺利将教育乡镇市办理线上作业。科长彭秀珍说明,民众可先上网查询图书是否在馆,再到邻近乡镇市图书馆登记,每次最多4本,图书到馆后会以电话通知取书。
县立图书馆进一步说明,图书遗失毁损未清偿、借阅册数超过、图书到期未还或尚在逾期停权期间,均不得申请通阅服务,通阅服务不包含参考书、期刊、视听资料(含图书附件光碟)及分类号857.7(小说类图书)等馆藏资料,另外,无故未取件累计达3次者,将停止通阅服务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