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公馆乡长反储能场 县府:未取得地方同意 不排除否决申请案
业者本月10日曾向地方说明申设情况。(李京升摄)
苗栗县长钟东锦主持县务会议。(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公馆乡长何在鑫。(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台南1家科技公司在苗栗县公馆乡兴建电能储存场,引发居民抗议,苗栗县政府22日举行县务会议,公馆乡何在鑫再批业者说谎、不负责,建议县府否决业者申请案。县府工商处指出,业者10月底前未取得地方同意书,不排除否决申请案,县长钟东锦则裁示对另3家商转中的储能场严格管理,违规未能按时改善者采连续裁罚。
县务会议今天邀请西湖乡长高阿赐、头屋乡长徐鑫荣、公馆乡长何在鑫、铜锣乡长谢昌年、三义乡长吕明忠针对地方意见及建设所需,与各局处长进行互动交流,苗栗市公所由主任秘书邱宏宬代表出席。
公馆乡长何在鑫针对公馆储能场争议案,提案建请县府否决业者的都市计划土地容许使用申请案,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何在鑫表示,该科技公司在储能场域内的土地公庙旁跟几位村民说明,就宣称「已在村民大会中说明」,没有跟乡公所会勘,虚构「已会同公馆乡公所会勘」,发了一张开会通知,却宣称跟「消防队充分沟通」,场域缺乏完善排水系统,痛批该公司是不负责、不老实的公司。
何在鑫强调,8月19日说明会地方各界强烈反对,尚未取得地方共识和同意,强烈建议县府否决业者申办土地容许使用。
工商发展处长詹彩苹说,会同相关单位会勘以后,认定竹南、头份和公馆的4家储能业者违规使用,8月16日依照都市计划法裁罚业者各6万元,要求8月31日前办理地方说明会,限期今年10月31日前申办土地容许使用。
詹彩苹表示,公馆业者若未能期限内取得地方同意证明文件,不排除否决容许使用申请;县长钟东锦会中裁示,其他3家商转中业者未能依法申办土地容许使用,若未能限期改善,必须每次裁罚6万、并连续处罚,罚款将回馈附近里民。
另外,近日有网友张贴苗栗一名少女对幼童施暴的虐童影片,县长钟东锦表示,看到影片感到难过,要求社会、警察等相关单位落实保护,并加强跟地方脸书社团管理小编的沟通管道,希望能协助把关儿少保护议题的资讯和影音,避免造成当事人二次伤害,也盼协助县府政令宣导。
社会处长杨文志表示,该影片张贴后被网路巡逻同仁发现后,立即提醒网友此举明显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份网友及时下架贴文和影片,而警方及社会处均已着手调查处理中,社会处近期邀请脸书社团管理者沟通,希望建立儿少权益保障的SOP,落实儿少保护、避免网友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