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包租公 财部追税近亿元

财政部高层指出,本次查核,统计每位囤房大户约补税10万元,金额看似不大,主要有三大原因,包括疫情导致部分店面空租,即为无租金收入;其次,个人租赁所得适用43%费用率再计入综所税,税负并不重。另外,部分房东每年都有申报,需补税金额较少。

最著名的查核案例是:一中商圈一位中部名医大房东,手上持有91户房屋,因漏报近三年租赁所得,遭国税局裁处补税212万元。

财政部下一步,要全面查核持有五户非自住房屋以上包租公。依财资中心房屋税归户统计,个人持有非自住房屋五户以上者,约9,400人,扣除十户以上重复者1,734人,剩下约7,700人列为第二波彻查对象。

目前五区国税局已针对五户以上房东,先发出辅导函,要求说明其租赁状况并补报补缴税款。同时,财政部利用大数据,筛选出可疑案例,掌握金流往来频繁、疑似租赁收入等课税资料,若涉嫌逃漏税包租公未能说明,将针对确切资料认定漏报租赁收入课税并裁处补税,依裁罚倍数参考表裁处漏税额0.5倍罚锾,再加上本税即为1.5倍。

财政部自2021年10月起~2022年3月底,启动「个人间房屋租赁所得专案查核作业计划」专案查核,首要对象是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户以上者,要求申报或说明原因,近期同步针对全台持有五户以上非自住房屋个人房东,启动专案查核。

依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房东出租所获得租金收入属租赁所得,采收入减除成本认列所得。若房东无法逐项列举成本,可适用财政部各年度费用标准,以43%为必要费用,剩下57%收入计入个人综合所得,依个人综所税率计算税负,若有漏报则依漏税额裁处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