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由豪欠税4.15亿讨不回来? 财部:透过公司合资就无法追税

台湾十大通缉要犯、前东帝士集团创办人陈由豪菲律宾建立经济区。(图/翻摄自Charito Ching Plaza脸书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传出将投资菲律宾3,690亿美元,然而他在台湾却还积欠700亿元的债务,其中更包含4.15亿税金赋税署副署长宋秀玲指出,追税是针对欠税本人,若陈由豪透过合资、或以公司名义出资,就无法对他执行追税。

陈由豪在台湾欠下综所税4.15亿元,名列欠税大户第12,至今仍未缴纳;讽刺的是,他在中国却是缴税大户,日前更传出他打算配合中国大陆一带一路」政策,对菲律宾投资3,690亿美元。

外界质疑,陈由豪既然有能力投资菲律宾,显然资产雄厚,为何积欠台湾的4.15亿却迟迟无法收回?对此宋秀玲表示,追税是针对欠税本人,倘若陈由豪透过合资、或成立公司来进行投资,由于公司为独立法人,还有其他股东,因此无法强制执行公司财产追税。她认为,陈由豪应不会以自己的名义来投资菲律宾。

宋秀玲进一步表示,若要请其他国家协助征税,一定要签相关协定;然而即便签订协定,也要看当时与对方国家如何约定,且协助征税也仅针对误用租税优惠时,仅可委由他国协助追回误退、误减的税款,对于国内法产生的欠税,目前仍无相关法令可依循。她解释,若要求其他国家协助征税,需要透过对方国家的税捐稽征机关才可办理;若要求强制执行,更需要对方司法单位协助,涉及个人隐私与财产权的保障,属宪法层次,因此各国对此都相当谨慎,也提高海外追税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