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正镒提调降、废除房地合一税 财部:检讨过不可行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今日提出调降房地合一税。(图/记者詹宜轩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针对商总董事长赖正镒今(31)日提到,希望短期内买卖的不动产最高税率从45%降至20%,甚至是退场财政部表示,检讨过但是不可行。

所谓房地合一税新制是,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后取得,且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的房屋土地,在105年1月1日以后出售者,都属房地合一新制的课税范围。课税所得是房屋、土地交易所成本费用以及依土地税法规定计算的土地涨价总数,一年内卖出课征税率是45%;持有期间超过1年,未逾2年则是35%;持有期间超过2年,未逾10年为20%;持有期间超过10年则为15%。不过如果符合自用且持有超过6年则有400万元的免税额,就超过部分按税率10%课征所得税

赖正镒表示,近几年修订的房地合一税制,商总、不动产建筑公会等相关行业将向政府提出修法建议,针对一年内买卖获利,税率从最高45%税率,降回来到20%,持有一到二年,从35%调低到10%,持有两年以上税率予以全免。甚至,建议干脆考虑,让房地合一税,废除退场。

财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税主要目的是抑制短期买卖、移转(炒房)为目的,并且是「有所得」才会课税;而地价税则是平均地权概念(避免囤房),并采取累进税率,持有土地较多的人才会面临到高地价税的问题。财政部认为,这些税制有检讨过,要调整并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