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50万挽回女友仍分手!法院判免还:这是「爱情的馈赠」
▲桃园地院认为这笔钱是「爱情的馈赠」,判决吴女不必归还。(图/翻摄自Google Map)
为挽回感情掏腰包!桃园陈姓男子与吴姓女子交往期间感情触礁,为让女友回心转意,陈男心甘情愿汇款50万元协助她发展网拍事业,但最后这段爱仍是追不回,2人还是分手收场。陈男不甘平白付出的50万巨款要不回,愤而一状告上法院。但桃园地院法官认为,这笔钱是「爱情的餽赠」,判决吴女免还。
陈男与吴女在交往期间同居,但无奈2人感情却在2015年3月生变,吴女有意提出分手换得自由,陈男不甘2人爱情就此结束,为挽回女友的心,不顾对方拒绝仍主动汇出50万元要助其经营网拍。
但这笔钱仍是挽回不了2人的爱,吴女事后还是提出分手并搬离住处,陈男见人财两失,愤而提告追回款项,指称这50万是有条件的投资,认为吴女并未利用这笔钱经营网拍,与其受款目的不符,加上2人事后也分手结束感情,这笔巨款应当归还。
挨告的吴女则是出示对话纪录反驳,表示得知陈男有意要汇款前曾经拒绝,且之后也有提到「想带着这些钱到日本游学,暂时离开台湾!」陈男当时听闻还表示祝福,「好主意,替你开心,好的事情都支持你」等语,显见早已知这笔款项会用在他处,且吴女也强调,经营网拍是当时的构想,并未允诺要实行。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吴女确实没明确指出要经营网拍,且从对话纪录来看,陈男也同意让吴女自行运用这笔钱,因此判定这50万是「基于爱情的馈赠」,吴女不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