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不赞成废除考试院
(图/新华社)
6月30日,蔡政府表示,废除考监两院的确是执政党的长年主张,但是工程浩大需要修宪,目前已组成工作小组,希望下个会期修宪委员会召开时,可以提出看法和议案,朝野能够凝聚共识。这样的说法看似有理,其实违反民意。TVBS最新的民调证实,有62%的民众不赞成废除考试院,远高于赞成的20%,不是任何政党可以抹杀的。
假如没有了考试院,只有「行政院考试委员会」,最高兴的除了行政院长,必然是「口译哥」之流了。请问,38万名公务人员,以及每年近50万名的国家考试应考人,加上62%的民意,会同意这样的修宪吗?古今中外的民众,都厌恶甚至痛恨朋党政治,以及裙带关系造成的不公,使得青年没有出路,社会不能流动。中国自古至今的考试制度首重公平,只有独立的机关方能达此效果,这是铁一般的事实,谁能强辩?
有人以为,孙中山先生只主张设立独立机关考选大小官吏,而未提及铨叙,所以人事行政应该他属。其实,早在中华革命党的总章中,孙先生所定考试院的职务,除了「考验党员才干,而定其任事资格」外,更有「调查职员事功,而定其勋绩」,可知考试院为人事行政的总机关,用以建立超然的人事制度。
政府迁台以后,为了便宜行事,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调整中央行政与人事机构,于行政院设置人事行政局,明显违反宪法第83条,引发重大争议。临时条款废除后,人事行政局依然存在,改称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来到考试院,宣称本院无权继续修订政务人员的相关法规,可谓乞丐赶庙公。我们假如默尔而息,如何面对宪法尊严和官箴职守呢?
又有人以为,五权宪法为我国所独有,所以应该废除,改行多国实施的三权。此说若能成立,我们是否要废除新台币,改用国际流通的美元呢?其实,世界各国也有考试机关,例如,在人事行政权方面,美国曾有文官委员会,现有功绩制度保障委员会,日本现有人事院等,都不乏独立的地位。学者建议,考试院除了本来掌管的公务人员业务外,也可建立政务人员的任用资格标准和培训机制,改善行政权的酬庸风气,提高政务人员的素质,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考试院的主要任务是考选、铨叙和公务人员保障训练,为政府人事法制的最高主管机关,肩负健全文官制度的重责,这些工作需要一个独立行使职权的机关。请问谁比考试院更能超脱党派?更能独立行使职权?法理与政治实务,都证实考试院的必要与重要。所谓废除考试院为朝野共识,所谓考试院是过渡机关,恐怕是误解与漠视了。
阿根廷作家波赫士说:「我们做得对,有义务成为另一些人。」面对权势与威吓,我们选择成为另一些人,逆风前行,并不孤单。 (作者为考试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