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警值勤 花警被爆程序违法

警局约雇人员穿警察字样反光背心、戴警帽,执行车辆违规拖吊,议员痛批根本违法。(议员张美慧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冒牌」警察执法!花莲县议员张美慧踢爆,有民众遭违规拖吊,但「正牌」警察却坐在车上,竟是由穿着警用反光背心、戴警帽的约雇人员下车搜证,怒批「冒牌」警察执法,不仅程序违法,也涉违反刑法「冒充公务员而行使其职权」,罚单应属无效!花莲县警察局长戴崇贒面对议员质询一度语塞,后才回应,该名约雇人员受警察指挥执行拖吊业务,应无违法问题,但坦承「不妥」。

花莲县违规车辆拖吊业务由县警局自办,无委外拖吊,目前交通队有8辆拖吊车、8名警察人员及2名约雇人员执行业务,去年拖吊收入包括移置费、保管费共421万余元。

张美慧质询,按警察执行拖吊要点规范,执法必须由具有司法警察身分执行告发,不过,她出示照片与影片,本月6日下午,警方在花莲市林森路拖吊,却由一名戴有警徽帽子、穿警察背心的「约雇人员」下车执法,警察却坐在驾驶座上,痛批警察失职违法。

张美慧提醒,此举恐违反刑法第158条、159条,涉及「公然冒用公务员服饰、徽章、官衔」、「冒充公务员行使职权」罪;若拖吊过程已违法,就是侵害民众权益,开立的罚单不具效力,要求全面清查去年拖吊案件,有类似违法执法情事,一律要撤单、退款。

面对张美慧追问戴崇贒一度语塞,后才强调,警察绝对依法行政,有违规行为才会拖吊,但也坦承「不妥」。

花县警局说明,拖吊车司机系约雇人员,属「广义公务人员」,协助拖吊现场执行取证照相、车辆上架、地面书写等程序,性质属交通助理角色,交通违规事实之认定及举发仍由警察人员执行,并无违反行政作为。但为免误导,警方已通知司机卸下有警察字样反光背心,以免外界混淆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