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酒駕程序不合法 男逆轉無罪

屏东钟姓男子酒驾被警方追到家里,虽然呼气酒测值达每公升0.36毫克,但法官发现警察盘查程序并不合法,因此酒测值不具证据力,判他无罪确定。酒测拦检示意图。记者张议晨/翻摄

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随机拦检酒测前提为「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也就是发生车祸或蛇行等情状;法界认为,钟男已平安到家,员警也无法举证拦停前钟达「不能安全驾驶」程度,拦停要件不足,法院才会判无罪。

判决指出,钟男去年十一月廿一日晚间酒后骑车回家,李姓员警擦身而过认为有酒味,上前追到钟男住处,先以检测器测出酒精反应,再进行酒测,钟酒测值每公升零点三六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屏东地院审理时,钟男坦承喝酒,但辩称警方违法盘查;法官认为,警方是因闻到酒味且钟驾驶行为异常,基于客观合理判断有易生危害情事,施测并无违法,考量钟为累犯,判五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钟男不服、上诉,主张他虽酒驾,但当时没有行车不稳,更不可能飘出酒味,警方违法施测,取得酒测值无证据能力,应判无罪。

二审合议庭检视警方密录器及侦查笔录,员警称「钟男车速快」、「跨越双黄线」、「空气有飘来酒味」,但当地并非双黄线路段,「车速快、有点偏」也无具体事证,画面也未见钟男蛇行。

合议庭认为,员警骑车时闻到酒味并不合理,钟男起驶位置离家约一公里,警方盘查只是出于「主观上的怀疑」,与警职法拦停要件不符,程序不合法,逆转判无罪。

有官警说,警职法规定「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虽能盘查,但客观条件范围广,除非对方违规、蛇行,实务上都不鼓励无故拦停跟无差别酒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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