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良善」 過勞霸凌藉口
劳动部调查报告,称劳动力发展署北分署长谢宜容管理方式「目的良善」惹议,有人到政院新庄联合办公大楼献花,留下「立意良善」、「目的良善」字样反讽。记者胡经周/摄影
近期,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北分署一名员工,疑因遭受分署长谢宜容的职场霸凌而轻生。该部的调查报告指出,虽然谢宜容的管理方式过于严厉,但「目的良善」,并将员工的离世原因归咎于工作量过大等因素。
鉴于当前舆论主要聚焦于政府机关官官相护等表象问题,笔者拟分析悲剧的更深层原因。劳动部的自我辩护内容主要有二:一是「目的良善」;二是公务员过劳问题。本文由此出发将之一一拆解,以展现悲剧深层的社会根源:东亚社会的权威结构—一种由科层官僚制与儒家阶序结构交织而成的体制。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本文并非意在美化西方体制。西方的科层官僚制同样赋予了制度性权威,也就是上司的绝对正当性。根据我在欧美国家的工作经验,他们也确实存在上司当面怒斥的情况。但他们不会宣称这是「为你好」或「为了全体」,也不会要求员工将身心全部奉献给工作。
东亚社会之所以容易发生类似的悲剧,根源在于儒教阶序结构将制度性权威转化为人身性权威,同时将受雇者纳入整体人身支配结构的一部分。在这种体制下,从行为上来说,上司往往以家长式的「特别权力关系」取代科层式的工作任务关系,从而可以随意对下属施以「立意良善」的指导。而从心理角度来说,它所形成的「一体化」思维使得下属不再被视为独立的个人,而是组织中的一个工具或部件,情感上的自主性被忽视。
因此,「立意良善」的隐含要求是受害者需要以「同理心」体谅加害者的「善意」,因为个人只是「小我」,而加害者代表的「大我」才是正当的、为了「大我」所施的行为才是合理的。这种结构从小处看否定了个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大处看则形成了极权体制的心理基础。
理解了这一点,劳动部以公务员待遇为借口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公仆」的比喻固然能够成立,但「仆」指的是他们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履行的职责,而非他们的身分。公务员与政府乃至「人民」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契约关系。在法定工时之外,除非涉及时效性紧迫的业务(但劳动部是否存在这种业务则值得探讨),都不应要求员工无偿或无条件加班。
然而,在上述「一体化」的体制中,国家、单位、上司与职员之间形成了人身性的关系,模糊了应有的界限,最终导致恶劣的劳动条件,与更多个体生命因而消逝的风险。或许有人会说:「业务未完成会影响民众利益,所以加班是应该的。」从整体角度来看,这反映了政府不愿投入预算补充人力,或是组织文化低效的问题。但从个体角度而言,抱持这种心态的人,实际上也是在重复人身支配结构的话语。
当然,政府和组织应该承担起责任,通过增加人力资源、提升工作效率等方式,减轻员工的负担,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但更深层次地说,我们需要全面重新审视东亚社会的权威结构,建立起对个体存在的尊重—不只是工作条件与生活界限的权益,更是对其人性、人情—无论「奉公」或「自私」—的尊重与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