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切肉刀砍囉嗦小舅20刀…國民法官判15年8月 他上訴喊太重

钱姓男子被控因同住的52岁刘姓小舅常叨念,要他找工作、搬出去,去年耶诞夜双方再起口角,钱以预藏切肉刀砍死小舅,被依杀人罪起诉;桃园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庭判钱15年8月徒刑。钱与检方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检方认为钱不符合自首减刑,钱则认为量刑过重。

检方起诉内容指出,钱男(27岁)去年12月24日晚间因关灯问题与刘姓小舅发生争吵,愤而回房拿出切肉刀。钱双手戴上布手套,再将刀以黑色胶带缠绕在手上,步出房门朝小舅砍、刺20刀致死。

桃院审理时,检察官李信龙引用清代文人纪晓岚「但见生者之可悯,不见死者之可悲」,盼将钱判处无期徒刑。

本件为桃园地院第一件国民法官案,合议庭认为钱男朝小舅致命部位刺砍20刀以上,刀刃弯曲、刀尖断裂,手法凶残,犯后虽请母亲叫救护车而符合自首要件,但他没尝试施救,且是在外公和母亲面前杀人,不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刑。

合议庭审酌,本案犯罪主因是电灯未关,但钱早就不满小舅长期对他言语暴力、肢体冲突,是积怨酿成;考量他无前科、无稳定工作,生活多以自身为中心,审理最后一天才对到庭的表姊道歉,判他15年8月刑。

一审判决后,检方和钱男皆上诉。检方认为钱不符合自首减刑要件,也针对量刑上诉;钱则表示他原本有工作,并非长期无业,且当时已请救护人员救援,他没救护专业,不能说他不救人。

法官今整理不争执与争执事项,其中争执事项包括是否该依刑法第62条「自首」规定减刑?钱攻击小舅前有无被甩棍攻击?犯罪动机是否出于被要求出去找工作?在救护人员到场前是否未救护?并定明年1月11日审理。

钱姓男子被控因常被同住的刘姓小舅叨念,要他去找工作、搬出去,去年耶诞夜双方再起口角,钱以预藏的切肉刀砍死小舅,桃园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庭判钱15年8月徒刑。钱与检方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