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刀殼嚇142公分女店員 雖沒刀片...法官仍依強盜罪判8年
赖姓男子持「美工刀壳」到槟榔摊,胁迫女店打开收银机后拿走1万5000元。赖辩称只是去偷钱,但检方依强盗罪嫌起诉。法院审理时,女店员证称,就算没刀也很害怕,因为被打一拳就很痛。法官指女店员身高142公分,赖具身型优势,即传只持刀壳也属凶器,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刑8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赖男去年6月16日凌晨1点多穿着雨衣、头戴安全帽,持1把美工刀壳进入槟榔摊后,右手抓握美工刀壳摆放腰际,向女店员说「我不会伤害你,你不要害怕,把抽屉打开」等话。
女店员要赖自己打开收银机拿钱,并想逃出槟榔摊。赖男持美工刀壳挡住去路,要求她将收银机打开,女店员不能抗拒打开收银机后,趁赖男走近收银机拿钱时,跑出槟榔摊向路人求救。
赖男拿走1万5000元后逃离现场,警方循线查出他的身分并逮捕,侦询后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讯后,认定赖男涉犯强盗罪嫌起诉。
赖男坦承有到槟榔摊内犯案,但并非去强盗财物,只是要去偷钱,携带美工刀壳只是要吓唬人,因为怕店员会反抗。赖男的律师辩护指出,槟榔摊监视录影画面显示,赖男只露出美工刀,并未挥舞或有强暴、胁迫被害人举动,且女店员也能逃出去,未达不能或难以抗拒程度。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指出,赖男犯案使用的美工刀壳内虽无刀片,但若以金属部分攻击他人,也足以伤害生命、身体安全,显具危险性,属于凶器。
女店员证述,赖男说要买舒跑,她去拿的时候,赖拿出美工刀说要抢劫。因为他拿美工刀挡住出路,只好照办,并因紧张害怕,趁机先跑掉。赖就算没拿刀,她也不敢反抗,因为怕被打。他是男生,被打一拳就很痛了。
案发时经过的路人证称,槟榔摊的女店员跑过来跟他求救,说有人抢劫。她说对方有拿1把美工刀,要他帮忙报警,女店员当时看起来很慌张、害怕。
法官认为,女店员身高142公分、体重35公斤,娇小瘦弱。赖男身高172公分、体重62公斤,显以身型优势就足以对女店员形成一定心理压制,更遑论赖男右手持美工刀壳置于腰间,对女店员更具压制力,已达她不能抗拒程度。女店员纵能趁隙逃跑,无碍强盗罪行成立。
赖姓男子持「美工刀壳」到槟榔摊,胁迫女店打开收银机后拿走1万5000元,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刑8年。全案可上诉。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