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刺死母辩思觉失调 二审认自首无效

李姓男子前年10月在家持剪刀狂刺老母亲217刀致死,辩称自己患思觉失调症遭法院打脸遭判无期徒刑。二审高雄高分院26日仍判李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35岁李姓男子前年10月在家持剪刀狂刺母亲217刀致死,犯后打给媒体自首还辩称自己患思觉失调症,遭法院鉴定打脸,一审遭判无期徒刑。高雄高分院26日宣判,认定李男自首无助厘清案情,考量其非计划性犯案,仍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男长期无业,常和63岁母亲口角,过去也有家暴纪录。2019年10月李男和母亲争吵后,涉嫌持按摩器、木椅殴打母亲,更拿出剪刀猛刺母亲全身致死。

杀人后,李男不是报警,而是打媒体爆料专线说「被妈妈家暴,只好拿剪刀反抗」。记者后来通知警方到现场,发现李母倒卧血泊明显死亡,现场惨不忍睹。

法医勘验,李母颈肩胸背腹和手脚四肢共计217处穿刺伤,肋骨多处断裂插入肺肝及肾脏,大量出血死亡。李男向检方供称,自己患有思觉失调症,只记得和母亲争吵,清醒时就发现自己坐在床上,母亲已倒在地板上。

出庭时,李男强调自己因精神问题、不能辨识当下行为,但法官持医院精神鉴定,认为他可清楚陈述犯案时的记忆细节,并无明显障碍、认知也无退化,犯案后还知道联系记者,甚至上网查爆料专线及废死联盟相关资讯。

一审仅认定李男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可减刑,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审认定李男自首减刑为裁量权行使不当,李男确受忧郁、思觉失调症所苦,仅因母亲管教刺激就痛下杀手,恶性甚重。然李男非计划性犯案,过去也无其他劣行,判有期徒刑太轻,判死刑又过苛刻,量处无期徒刑为适当,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