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郭国小前校长 重判16年
彰化县教育处长邓进权说,今年3月曾召开考绩委员会,做出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决议;现在一审判决出炉,公惩会将会依判决结果重启审理,决定是否追回或减少已给付的退休金。
判决书指出,陈建东2010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担任南郭国小校长,2013年彰化县政府委托该校承办当年度「公私幼图书设备采购案」,陈透过白手套郑文志找上高雄包商王道腾投标,并请其他厂商配合围标。
王男顺利得标后,获利257万余元,他拿出416万6000元给郑男,郑男陆续在自家书局和校长室,每次交付20至30万现金给陈男,自己分得168万6000元。
因该采购案总预算金额约2500万元,县府将500多万结余款再委托石牌国小办理第二期图书采购,陈男竟又通风报信,让郑、王顺利再以近480万元得标,事后收取30万元。
法官认为,陈建东利用校长身分主动联系厂商围标、收取回扣,犯后不知收敛,所为极为不该,且犯后态度不佳,依购办公物品收取回扣罪判刑16年;郑男、王男则被依贪污等罪,各判刑11年10个月、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