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议长郭信良涉佃西重划区索贿案 检辩交锋5小时11月1日宣判

台南市议会前议长郭信良、安南区佃西里长高进见被控在佃西重划区案索贿1300万元,台南地方法院2日召开辩论庭时,定11月1日上午9点40分宣判。(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议会前议长郭信良、安南区佃西里长高进见被控在佃西重划区案索贿1300万元,经检方依借势借端勒索财物罪起诉,台南地方法院2日召开辩论庭时,检方与被告律师展开长达5个多小时的激辩,最后合议庭定11月1日上午9点40分宣判。

公诉检察官王钰玟主张,郭信良、高进见的律师,虽都引用最高法院的判例,指《贪污治罪条例》借势借端勒索财物罪,行为人须有恫吓使人心生畏怖交付财物的勒索行为,此案郭信良并非向廖坚志恐吓,不构成该罪,但依文义解释、美国霍布斯法案的比较法观点,以及东吴大学助理教授黄鼎轩的专论,都认为此罪所谓的勒索,如果以权势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并不须有恫吓使人心生畏怖等法无明文的要件。

王钰玟还以2010年间台湾社会因为连续几件幼女性侵案件,遭法院以「没有违反当事人意愿」轻判,经暴发白玫瑰运动后,最高法院才修正原本严重悖离一般民众法律感情的不当见解为例,指最高法院上述见解也有违一般常人的认知。

王钰玟认为,郭信良为台南市议会7連霸议员,期间担任2任副议长、1任议长,叱咤台南政坛逾26年,被勒索的业者廖坚志只是一介平民,也非台南在地居民,在处理佃西重划案中,并无任何势力可依靠。

纵使郭信良抗辩仅对廖坚志陈称「口头契约也是契约」、「說话要算话」等语,这是选民服务,但郭明知高进見并未与廖签立买卖契约,且未曾支出一分一毫,在一般社会交易上,显然没有任何立基点可向廖要求赔偿金,却仍假藉该事对廖说出这些话,实是利用议长的权势,借词向廖强行索要高额款项。

王钰玟强调,廖坚志因难以反抗,被迫无奈只能将1300万元巨款双手奉上,郭信良此等濫用公职权力的行为,应已符合一般社会大众所认知勒索的定义,「如果这不是勒索,那什么才叫勒索?」

郭信良辩护律师团则以郭的手机基地台说,检方指控2021年6月8日郭信良参与第2次协商,但根据基地台位置显示郭并不在场;律师还认为,藉势借端勒索财物需恫吓、胁迫,令被害人心生畏惧,但在本案均不成立,郭至多也是基于协助身分,出具对高与廖土地买卖纠纷和解金额的意见,不料却公亲变事主;至于廖补偿1300万元给高的说词,均出自廖的「心中小剧场」。

高进见的辩论律师也强调,不动产买责契约为诺成契约,不以书面契约为要,高概括承揽该口头契约,主观上认定该土地契约已成立;至于高被控藉势借端勒索财物部分,系廖找上有10多年交情的友人蔡连博协商,且廖、蔡2人多年交情,若廖遭恐吓勒索也会跟蔡讲才对,廖坚志证述的可信性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