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涉索贿 检补强证据引争议

前台南市议长郭信良。(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南市议长郭信良、安南区佃西里长高进见涉嫌向佃西重划区廖姓土地开发业者索贿1300万元被起诉后,台南地院10日开庭时,检方提出蔡姓地方人士今年3月的侦讯笔录作为补强证据,但被告律师质疑不符诉讼程序且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双方争执不休,法官裁定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决定是否采用证据。

此案检方起诉指出,郭信良与高进见认为佃西重划案有利可图,2022年6月向廖姓业者索贿1300万元,廖某先支付500万元后,隔了3个月又支付800万元,郭高事后还委由不知情的郭信良服务黄姓助理,制作合资购买抵费地不成,以1300万元达成和解的假契约,企图掩饰贿款流向。检方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并案起诉8人外,也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昨天郭信良、高进见的律师主张,蔡某的笔录不具证据能力,根本不能在法庭上出现;也质疑起诉后相关事证均需随案呈送法庭审理,但检察官事后再进行搜证,以补强证据方式呈送法庭,根本不符常理,更违反侦查不公开。此案卷证已移送法院,还将以证人身分传唤蔡某,届时即可在法庭上交互诘问,补强证据违反卷证并送原则。

检察官则解释,蔡某是发回续侦,并非任意侦询,经与检察长讨论后,基于「武器对等」的原则,只是希望让相关证据能够尽早进入法院审理;检方更否认违反侦查不公开,并强调蔡某已由被告转为证人,检方只是认为有必要让律师知道才提出。

尽管法官也认为,检方此举「不太正常」,程序似乎不够衡平,但仍希望检辩提供相关实务或学界见解供参酌,并将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决定是否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