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重划业者索贿1300万 前台南市议长郭信良重判13年

无党籍前台南市议长郭信良等人涉嫌在佃西自办市地重划案藉势借端向业者廖坚志索贿,台南地院1日重判徒刑13年。(本报资料照片)

无党籍前台南市议长郭信良、台南市安南区佃西里长高进见涉嫌在佃西自办市地重划案藉势借端向业者廖坚志索贿1300万元,台南地检署去年9月依贪污等罪嫌起诉郭信良等人,并建请法院对郭信良、高进见从重量刑后,台南地方法院历经1年多的审理,1日对郭信良重判13年、褫夺公权8年,高进见贪污判刑9年、教唆伪证罪判6月,2人不法所得各650万元均没收;廖坚志免刑。

此案检方起诉指出,高进见知悉佃西重划案有利可图,2019年接洽重划案业者廖坚志欲购买抵费地,但因协议未果没有完成买卖;岂料,事后郭信良、高进见竟共谋,由郭信良于2021年6月间出面,以高曾向廖提议买卖抵费地为由强行索贿。

廖坚志唯恐郭信良以议长身分介入佃西重划案进度,担心遭郭刁难,加上考虑日后办理相关程序时,可以透过郭协助请托或施压,让佃西重划案顺利进行,同意支付1300万元,并分别于2021年6月支付现金500万元、9月支付现金800万元给郭、高2人。

鉴于重划案部分地主因桩位错误无法办理重划后的土地登记,廖男也向郭信良请托希望帮忙关心,尽快让地政局同意地主登记,郭也当场允诺。

收贿后,郭信良、高进见为掩饰索贿犯行,去年5月一起到台北某律师事务所找郭姓律师咨商,高进见返回台南后委由郭信良服务处的黄姓助理,制作高进见与黄姓被告等人合资购买抵费地不成,以1300万元和解的假契约,试图以假契约掩饰贿款1300万元的流向。

检方认为,郭、高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藉势借端勒索财物、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贿赂罪嫌;郭信良、高进见利用议长、里长职务,向重划业者索贿,有辱官箴,且矢口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均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并宣告褫夺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