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富人税扩大征收 国库再添台币100亿元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政府富人税」课税标准扩大修正案已于1日由国会正式通过,将现行最高税率38%的「富人税」课税范围,从原先年收入3亿韩元(约台币844万元)下修至1.5亿韩元(约台币422万元)。预计该项调整将增加9万名课税对象,进帐3500亿韩元(约台币98亿元)税收

▲1日清晨南韩国会修正案通过。(图/取自经济日报

依据《东亚日报》报导,原先的课税范围,年收入3亿韩元的薪资族每年须缴纳约9000万韩元(约台币253万元),但在富人税征收标准修订后,由于级距拉高,届时每年所得税将增加至9500万韩元(约台币267万元)。

此外,国会当天也宣布废除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多住宅者转让高额税」。所谓多住宅者转让所得高额税,即是拥有2户房屋屋主出售房屋时的所得税税率增加50%,拥有3户房屋以上则是60%。